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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讯 蓝军国亲版反对“制宪、统独”版本的“公投法”一路获胜,院会通过国亲 修正版设立公投审议委员会、全国性公投主管机关行政院(地方性为县市政府)、排除政 院办理咨询性公投。 台“立法院”下午已通过的“公投法”中争议的第二条法案,是由国亲版本获胜过 关,这项法案规定了“公投法”的适用范围包含一、法律复决;二、重大政策;三立法 原则创 制;四、修宪议题复决。而且政院要设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。 国民党版包括一、公民百分之一提案,经审议后,百分之五连署。二、排除政府机 关提案权。【政府机关不得藉用任何形式对各项议题办理或委托办理公投,不得动用任 何经费及调用各级政府职员。】也就是禁止咨询性公投。 --- Posted via news://freenews.netfront.net Complaints to [EMAIL PROTECTED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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