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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轮功】 起诉《华侨时报》案终审第十天追记



起诉《华侨时报》案终审第十天追记

华侨时报从来没有采访过法轮功一方的任何人


【大纪元11月26日讯】大纪元记者孙萍蒙特利尔报道/2003年11月25日,加拿大法
轮功学员起诉《华侨时报》诽谤案进入第十天终审,被告《华侨时报》社长周锦兴继11
月24日出庭作证后,今天继续出庭,回答被告和原告律师提问。

据周锦兴在法庭上说,他今年46岁,28年前自香港来到加拿大,并于1981年创办
《华侨时报》;《华侨时报》是蒙特利尔最早的、具有较大读者群的中文周报之一。被
告律师格雷(Julius Grey)问周锦兴,原定证人是否到庭作证时,周锦兴说,这
位证人只给了他一份书面声明,不肯出庭作证。周锦兴解释说证人是因为怕法轮功
人员而不敢出庭作证。本案终审开庭初期,被告方律师格雷(Julius Grey)曾告
诉法庭将有3-5名证人出庭。今天格雷(Julius Grey)在法庭上确定被告方只有
周锦兴一个证人。

原告律师伯格曼(Michael Bergman)问周锦兴,是否知道新闻从业人员在加拿大
或魁北克所需遵循的职业及道德规范,是否知道广告从业人员需遵从的职业及道德
规范。周回答说,他只在二十年前办报之初,看过魁北克有关的规定,但已不记得
具体规定的内容;以后就不曾再留意过。

在回答原告律师提问“华侨时报报社对新闻、报道的规定是什麽”时,周锦兴回答
说:“要真、中立、对华人社会负责。”对于2001年11月发生的收购华侨时报事件,
原告律师询问都采访过哪些人,周锦兴说:“主要采访的话题是读者的投诉。”

在法庭上,周锦兴还承认,从2001年11月至2002年3月的四、五个月时间里,华侨
时报从来没有采访过法轮功一方的任何人。

原告律师诘问 “《华侨时报》网站的主页上是否有中国大使馆的连接(Link)”,周
锦兴开始回答说没有,也否认报社网站在近期取消了中国驻加使馆网站的连接。

今天下午庭审开始后,原告方律师出示了两页图片,周锦兴承认那是2002年10月29
日的华侨时报网站的首页,在首页的左下角有“中国驻加大使馆”的连接。周锦兴解
释说,10月29日那天他不在加拿大,可能是员工增加了这项服务而他并不知道;并
说,通常二、三个月网站主页就会更换一次。

原告律师又出示了2002年2月2日的网站主页,对此周锦兴表示承认。同样在左下
角,有中国驻加大使馆的连接。原告律师问能否通过这个连接进入中国大使馆网
站,周锦兴说,他没试过,不知道能否进入大使馆网站。周锦兴说:“作为中文报
纸,有中国大使馆的资讯,这很正常。”

在看到2002年5月21日的网站主页列印件,回答原告律师“为何取消中国驻加使馆的
连接”时,周锦兴回答说,大使馆的连接被放进“电话黄页”上了。

同往常一样,周锦兴本次出庭作证仍使用广东话。因体力不支,到下午3点多时,
周锦兴请求法官允许他坐下作证。

据法官和原被告律师商定,法轮功学员起诉《华侨时报》诽谤案终审11月26日休庭,
11月27日继续开庭审理,周锦兴将继续出庭作证。

11/27/2003 2:09:39 PM
本文网址: 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gb/3/11/26/n418621.htm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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